深圳户口护照办理流程
一、申请对象
(一)深圳市常住户籍居民;
(二)驻深部队的现役军人。
二、申请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深圳居民因私出国护照申请表》(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加具主管单位意见或提交审查批件,申请表照片加盖骑缝章),申请人浅蓝色底正面半身彩照(规格为48mm×33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提交已与省厅照片检测中心联网的照片回执。
(二)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需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出境的意见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批准,要求公民提交的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他材料。
请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并按顺序装订上述所列的申请材料。
三、申请方式
(一)首次申请护照须本人亲自到就近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申请。不满十六周岁的,需监护人陪同前往。
(二)现役军人须本人亲自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申请。
四、急事急办情形
(一)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二)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
(三)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注:符合急事急办情形的须携带相关证明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申请。
五、工作时限
(一)普通护照首次签发的:15日。
(二)急事急办的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
﹡公安机关认为需发函核查或调查的,发函核查或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六、收费标准
200元/本。
七、护照的有效期
未满十六周岁的签发五年有效的普通护照,十六周岁以上的签发十年有效的普通护照。
八、温馨提示
(一)公民领取普通护照后,应当在持证人签名栏签署本人姓名。
(二)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护照申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办证信息或查询办证结果,可以到全市各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现场咨询或选择下列方式:
1、信息咨询服务热线:96897、95000100。
邮政速递查询电话:020-11185(广州),0755-11185(深圳)。
2、登录出入境便民网:http://www.sz3e....